用户名:
密码:
选择去向
忘记密码?
立即加入
网站首页
培训频道
企业沙龙
培训动态
|
培训课程
资料文献
网课推介
|
管理
|
职场
读书吧
沙龙活动
培训机构
|
培 训 师
学习小组
课堂搜索
|
理财
|
百科
问必答
个人中心
2010年08月01日
标题:
培训课程
专题讲座
资料文献
读书吧
站内动态
·
马化腾:政府干部也应“信息化”
·
李籁思:东西方世界的复苏差异
·
苏宁换帅背后:加速进入“数字时代”
·
BP新CEO:新官上任的三把“火”
·
“维基解密”创始人黑客“罗宾汉”
·
雅虎日本改投谷歌 微软斥其垄断非法
·
通用陷“质量门” 今起在华召回问题车
·
富士康6400万美元投资郑州成都
会员注册
注册步骤:
1.填写信息 >
2.邮件确认 >
3.注册成功
*以下均为必填项
会员名:
2-10个字符,可以是中、英文、数字、下划线的组合,一个汉字为两个字符
密码:
密码长度6-16位,可以采用数字与字母结合的方式,区分大小写
密码确认:
请再次输入密码
电子邮箱:
请使用常用邮箱,培训频道需要邮箱完成剩余注册步骤
再次确认邮箱地址:
验证码:
培训频道会员协议条款
培训频道教师协议条款
培训频道会员协议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网址为:peixun.nj718.com。 第二条 本网站的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秩序维护由南京聚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第三条 用户进行注册时,必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经注册即视同完全接受本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网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网站身份认证者即为本网站的正式会员,依法享有网站规定会员所应享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任何管理人员所制定的一切规则不得与本法相抵触。 第二章: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经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即为本网站的正式会员,并激活后即获得网站规定会员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激活前,仅享有网站规定的部分会员权限。 第六条 社区提倡实名注册。如发现注册账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会员,网站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1)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 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4)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5)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字。 第七条 本网站会员人人平等。 第八条 本网站会员的个人隐私受到网站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但以下情况除外: (1) 用户本人授权网站透露这些信息;(2) 相关的法律及程序要求网站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第九条 本网站会员有权依照操作流程在线开设课程(课程包括不限于个人观点看法,数据,文字,信息,用户名,图片,照片,个人信息,音频视频文件,链接等)。该发布课程不得侵害第三方利益。若该作品损害第三方权益,任何法律责任由该作品在本网站的发表者个人负责,本网站只负删除义务并不对任何第三方负责。 第十条 本网站会员有义务进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本网站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本网站会员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言论规则 第十四条 严禁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第十五条 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第十六条 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十七条 严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第十八条 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第十九条 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二十条 严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 严禁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第二十二条 严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第二十三条 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四条 严禁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第二十五条 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第二十六条 禁止未经网站允许发布广告。 第二十七条 严禁利用培训频道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第二十八条 严禁破坏网站公共秩序及侵害网站利益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网站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第二十九条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培训频道”网站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培训频道”网站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培训频道”应当在变更、中 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培训频道”支付的 服务费,“培训频道”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第三十条 用户理解,“培训频道”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培训频道”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培训频道”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第三十一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培训频道”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培训频道”(培训频道)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第五章:处罚原则 第三十二条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账号的,网站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利用网站资源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网站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三十四条 违反言论规则的,网站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其违规的言论,并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三十五条 利用网站Bug进行任何活动的,网站将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 网站系统记录可以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法司法机关。 第三十七条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培训频道”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培训频道”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培训频道”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八条 “培训频道”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对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 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培训频道”不承担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任何法律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三十九条 “培训频道”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的录播课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课程中的观点仅代表讲师观点,不代表“培训频道”赞同或默认,因此由该类课程引起的后果“培训频道”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条 用户同意,对于“培训频道”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培训频道”无需承担任何责任:(1) “培训频道”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培训频道”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 “培训频道”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第六章:版权声明 第四十一条 本网站除因站务管理需要并已获得网站授权而由网站管理人员发布的公告类帖文外,任何会员(包括社区各级管理人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四十二条 本网站拥有将在本网站发表的作品免费用于网站其他非商业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不限于网站导听、电子杂志、电视电台媒体推广等。 第四十三条 本网站拥有将在本网站发表的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不限于平面出版、手机渠道、付费收听、电视电台素材分销等,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网站与作者另定协议为准。 第四十四条 本网站的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四十五条 任何转载、引用发表于本网站以及社区的版权文章须符合以下规范: (1) 用于非商业、非盈利、非广告性目的时需注明作者及作品的出处为"培训频道"或者"peixun.nj718.com"。(2) 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网站和作品原作者的同意,并注明作者姓名、授权 范围及原作出处"peixun.nj718.com"。不得未经作者同意而剽窃、引用本网站的任何版权作品,否则本网站将保留按相关法律程序替原著作者追究侵权责任单位或个人的权利。(3) 任何作品的修改或删除均应保持作者原意并征求原作者同意,并注明授权范围。 第七章:责任声明 第四十六条 本网站会员之间通过网站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七条 本网站会员如因资料保管不妥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个人隐私被他人泄露的,本社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网站会员因为违反本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章:法律管辖 第四十九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培训频道”(peixun.nj718.com)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培训频道教师协议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网址为:peixun.nj718.com"。 第二条 本网站的系统维护、程序修改以及秩序维护由南京聚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第三条 教师进行注册时,必须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经注册即视同完全接受本协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网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教师身份认证者即为本网站的正式教师,依法享有网站规定教师所应享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网站任何管理人员所制定的一切规则不得与本法相抵触。 第二章:教师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经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教师身份认证的会员即为本网站的正式教师,并激活后即获得网站规定教师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激活前,仅享有网站规定的会员权限。 第六条 社区提倡实名注册。如发现注册账号中含有不雅文字或不恰当名称的教师,网站保留取消其教师及会员资格的权利。(1) 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 (2) 请勿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3) 请勿注册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4) 请勿注册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的名字; (5) 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名字。 本网站教师有权依照操作流程在线开设课程(课程包括不限于个人观点看法,数据,文字,信息,用户名,图片,照片,个人信息,音频视频文件,链接等)。该发布课程不得侵害第三方利益。若该作品损害第三方权益,任何法律责任由该作品在本网站的发表者个人负责,本网站只负删除义务并不对任何第三方负责。 第七条 教师有义务进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教师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教师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教师言论及课程发布规则 第十条 严禁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严禁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第十二条 严禁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第十三条 严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第十四条 严禁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第十五条 严禁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第十六条 严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严禁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第十八条 严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 第十九条 严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严禁发布可能会妨害第三方权益的文件或者信息,例如(包括但不限于):病毒代码、黑客程序、软件破解注册信息。 第二十一条 严禁抄袭及剽窃他人作品,禁止转载或引用涉及版权问题的文章。 第二十二条 禁止未经网站允许发布广告。 第二十三条 严禁利用培训频道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第二十四条 严禁破坏网站公共秩序及侵害网站利益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网站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第二十五条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培训频道”网站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免费网络服务,“培训频道”网站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如变更、中断或终止的网络服务属于收费网络服务,“培训频道”应当在变更、中 断或终止之前事先通知用户,并应向受影响的用户提供等值的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不愿意接受替代性的收费网络服务,就该用户已经向“培训频道”支付的服务费,“培训频道”应当按照该用户实际使用相应收费网络服务的情况扣除相应服务费之后将剩余的服务费退还给该用户。 第二十六条 用户理解,“培训频道”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培训频道”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但“培训频道”应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第二十七条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培训频道”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包括收费网络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2)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 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培训频道”(培训频道)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第五章:教师处罚原则 第二十八条 使用不雅或不恰当账号的,网站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利用网站资源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网站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三十条 违反言论规则的,网站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其违规的言论,并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第三十一条 利用网站Bug进行任何活动的,网站将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网站系统记录可以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法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培训频道”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培训频道”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培训频道”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四条 “培训频道”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对于非故意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含系统维护和升级),导致用户数据丢失、服务暂停或停止,“培训频道”不承担承担赔偿及其他连带的任何法律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三十五条 “培训频道”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的录播课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课程中的观点仅代表讲师观点,不代表“培训频道”赞同或默认,因此由该类课程引起的后果“培训频道”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用户同意,对于“培训频道”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培训频道”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培训频道”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培训频道”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 “培训频道”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第三十七条 教师利用在线课堂平台发布违反本协议“第三章:言论及发布规则”规则的,网站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并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本站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培训频道”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将尽力做到监督和删除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教师因为违反本网站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章:教师发布课程版权声明 第三十九条 本网站除因站务管理需要并已获得网站授权而由网站管理人员发布的公告类帖文外,任何教师(包括社区各级管理人员)发表的文章或图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作者文责自负。 第四十条 本网站拥有将在本网站教师发表的作品免费用于网站其他非商业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不限于网站视听、电子杂志、电视电台媒体推广等。 第四十一条 本网站拥有将在本网站教师发表的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的优先权,包括不限于平面出版、手机渠道、付费收听、电视电台素材分销等,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网站与作者另定协议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网站的作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它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附带声明为准。 第七章:法律管辖 第四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第四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培训频道”(peixun.nj718.com)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第四十五条 本协议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首 页
-
技术支持
-
客服中心
-
合作加盟
-
服务介绍
-
服务条款
-
隐私声明
-
法律声明
主办: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协办:南京聚盟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顺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025-84533285;025-85106065 苏ICP备08111107号